华东局召开试行《华东地区民航单位生产运行自查制度实施办法》工作会议

  8月9日,华东局召开试行《华东地区民航单位生产运行自查制度实施办法》工作会议,民航局法规司郭仁刚副司长、法规司法律事务处张清春处长到会指导,华东局沈小明副局长、顾奇鸣副巡视员出席会议,华东局相关业务部门、上海监管局、江西监管局、厦门监管局以及厦门航空、春秋航空、浦东机场和江西空管分局等四家试点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议解读了《华东地区民航单位生产运行自查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试行相关要求。与会试点单位和监管局讨论了自查工作可能面临的难点和问题,并提出了有关意见与建议。

  会上,政策法规司郭仁刚副司长对参与自查制度试点的单位表示感谢,指出执法调整试点工作是民航行业的机制改革,未来将对整个民航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自查制度作为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局方和试点单位在试行过程中要凝聚共识、坚定信心、破立结合、共生共建。

  沈小明副局长指出本次自查制度的出台施行是为了解决当前企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制度与实际运行“两张皮”的困局,推动企事业单位从被动接受检查向主动自我完善改变,自查工作从虚向实改变,从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安全管理模式,做到企业自查与行政检查两种检查方式的紧密结合,实现“双赢”局面。

  顾奇鸣副巡视员强调自查制度建设是法律法规的需要,是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需要,也是行业发展的需要,试点单位在试行过程中要强化自律、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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