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局开展华东地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政策宣贯

  为促进华东地区社会各界理解熟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AP-45-AA-2017-03),指导和督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名登记,华东局于5月27日开展了华东地区民用无人机实名制登记政策宣贯。

  参加本次宣贯的有18家单位,涉及高校、无人机用户、无人机制造商、无人机运营商、通用航空机场等。宣贯会对民用无人机实名制登记规定进行了讲解、对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进行了操作演示、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通过本次宣贯,相关单位及人员了解并熟悉了民用无人机实名制登记规定相关内容及实名登记系统操作方法,为民用无人机实名制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会后,局方还组织创建了相关微信群,为后续问题交流、信息传达搭建了沟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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