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局,局机关各部门:
为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务会研究,本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5份,决定废止23份,继续有效32份。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对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适用,不得再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
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