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经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许可同意,东方公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信息调整如下(变更或换证):
许可证编号:民航通企字第117号;
企业名称:东方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青浦区青湖路1023号7层A区716室;
基地机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企业类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有文;
有效期限:自2014年8月17日至2016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医疗救护、公务飞行、私用和商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航空器代管业务、出租飞行、通用航空包机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