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顶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你单位《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符合《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1号,CCAR-290)中关于经营许可证换证、变更之相关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从2017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9日期间继续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顶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骆岗机场内;
基地机场:池州九华山机场;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涛;
经营范围按CCAR-290调整为如下:
甲类:医疗救护。
乙类:空中游览、航空摄影、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
丙类:航空护林、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