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选聘法律顾问律所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律所的公告》,对外聘法律顾问律所申报对象的比选工作已于2022113日完成。根据比选结果,拟选聘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为我局2022-2023年度法律顾问律所。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对比选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比选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4号楼;邮编:201199;联系电话:021-62667333)提出异议。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

  2022113日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