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型商业运输和空中游览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R3)规章要求,持有具有空中游览飞行运行种类的原CCAR-91部运行合格证的商业非运输运营人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CCAR-135部换发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
闽中航空飞行培训(沙县)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换发运行合格证。经核查,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被注销。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现决定注销其原CCAR-91部运行合格证和运行规范(编号:G-0365-HD)。
因无法联系到该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注销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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